侯九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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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学婚姻法#之365问(一):你想清楚了,真的要离婚吗?

发布者:侯九龙律师|时间:2016年05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644人看过

1.想清楚了:真的要离婚?

我要离婚……这个问题你要想清楚了。任何人都不想生活有过多的变化,离婚可是变化,而且是巨变。

也许你离婚的时候很潇洒,但离婚后一段时间,慢慢的,这种遭遇才在你的生活中以各种狰狞的面目呈现出来,成为你一生中最剧烈的或者说是最惨烈的遭遇之一。或许你离婚的时候反应很激烈,但过后一切归于平静。

无论怎样,离婚总会在人生轨迹中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就好比如脸上不经意刻画了一道疤痕,纵使怎么去掩饰,纵使你多么的无所谓,它都客观存在。

所以,离婚与不离婚,这是首先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2.离婚产生的结果是怎样的?

离婚会产生如下的后果:

一,宣告作为社会最基本的细胞——一个家庭的解体;

二,宣告此段婚姻关系的结束;

三,如果生育小孩(未成年),还产生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

四,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还产生对财产分割问题;

五,如果一方离婚时生活困难,还产生对其经济补助问题;

六,其它。

总之,在一起的问题多多,不在一起了,问题也多多,没见得谁比谁少。

3.我选择哪种方式离婚?

在中国大陆,法律认可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

一是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意愿、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都达成一致意见,只要签署协议,带上证件,双方亲自到场就可以办理。这种方式最快捷,成本也最低,目前普遍收取9块钱,单从成本上讲,无疑是最先考虑的一种方式;

二是诉讼离婚。为什么有些人只能到法院去诉讼离婚呢?是他们喜欢到法院去吗?当然不是;是因为法院诉讼方式效力更高吗?当然也不是,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效力时一样的,结果都是产生婚姻关系解除的效果。

诉讼离婚方式主要基于如下情况产生: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在财产处理、小孩抚养、赔偿补偿等任何一个问题上协商不下;

3,双方都同意离婚,在其它方面也达成了一致意见,但一方或双方路途遥远,无法亲自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选择哪种方式离婚,有时候你并没有选择权,在很多情况下,你只能被迫选择到法院诉讼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方式当然是最理想的,最理想的东西往往都很难实现。

4.协议离婚到哪里办理?

协议离婚,广义上包括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情况,也包括诉讼阶段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而导致诉讼程序结束的情况。

协议离婚到哪里办理?对普通公众来讲,要完整回答这个问题不容易:既可以到民政局办理,也可以到法院办理,这就是答案的全部。

《自助离婚一千零一问》视频教程第二篇所讲的协议离婚,专指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这种情形。

那我该到哪个民政局去办理协议离婚?哪个民政局方便我去哪里,是这样吗?当然不是,正确的是:原则上你在哪个民政局登记结婚,就到哪个民政局去登记离婚。因为申请离婚登记,与到法院诉讼离婚一样,都存在管辖权问题。

5.离婚一定要请律师?

请律师不是服兵役,请律师不是纳税,请与不请律师好像装修房子,你可以亲自去买水泥瓷砖自己装修,也可以请师傅装修,请律师不是你必须做的事。

律师不是万能的,律师只是依据法律规定为你提供法律服务,比如分析法律关系,比如收集证据,比如展开辩论,千万别以为有了律师就等于打了包票。

律师是专业人员,在对法律熟悉的程度上,比普通公众有无法超越的优势,起码他能帮你框定大致的方向,不让你产生原则性的错误。从这点上讲,请律师的好处相当明显,无论是在协议离婚程序里还是诉讼离婚程序里,尤其是涉及大量财产分割的时候,律师的积极作用越发明显。

请律师不应成为你思想上的一种负担,你却也要客观地,最好深刻地认识到律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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