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行政诉讼土地纠纷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继子女等。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因此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