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磊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四川

饶磊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909077317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发布者:饶磊律师|时间:2023年03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 |100人看过举报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四川 南充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909077317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5656

  • 昨日访问量

    17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饶磊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