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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建恒律师
执业资质:1130120**********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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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魏建恒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1日|分类:拆迁安置 |372人看过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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