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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欠缴出资,其他董事竟要......

发布者:袁佳蓓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3日|分类:债权债务 |468人看过


立公司,最重要的就是钱。

好在现在是认缴制,开公司也简单些。
开公司是简单了,太多股东认缴出资后,就“忘”了。

如果股东忘出资,公司其他董事就要注意,一旦未来出事,还要你们来承担!


股东出资不到位,其他董事负责


2010年的时候,深圳A公司成立,B公司是股东,同时王总、李总、张总三位轮流当B公司的董事。
当时B公司和A公司已经达成共识,将出资总计1000万给A公司。
没想到,B公司的运营并不好,无法完成分期出资,最后欠缴资金400万
16年,由于A公司大量采购一批货,还未出售。资金周转不开,还欠了C公司400万的货款。
当被要求清偿时,A公司就想到B公司还有400万一直没有缴纳,于是直接要求B公司的3位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人在公司坐,锅从天上来。3位董事当然不愿意了,这是B公司股东的问题,又非他们的问题。
但想法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经过法院审理,这口锅还真他们背了。
法院认为:
3个董事没有履行向股东催缴出资的勤勉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A公司遭受的股东出资未到位的损失,的确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意:案例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实操建议


董事们好冤,辛苦当公司管家多年,还得额外赔上一笔钱!
到底如何做,董事才能避免承担责任?

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这样入手。


No.1

公司可以明确各大股东的出资期限。

同时在章程中,表示如果没有按时出资,除了要及时补缴,该股东还要向其他股东支付高额的违约金,这也能让股东清楚自己的出资能力,认真判断自己能否能缴清的范围。


No.2

在章程中,还可以约定按时出资的股东,将被限制表决权、提案权、分红权等权利。

No.3

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于忠实、勤勉义务,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催促股东及时、完全地履行出资义务。

如果不作为就会像上面的董事一样,承担连带的全额赔偿。

No.4

股东一直没按时出资,也可以让其他的股东购买对方没出资的股权,严重的还可以直接设置退出条款,让股东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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