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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他的三个"妻子"

2015年10月20日 | 发布者:征地拆迁张瑞建 | 点击:982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夫妻二人结婚多年,因为工作原因两人长期分居两地,丈夫耐不住寂寞又找了一个,并与其在外建筑爱巢。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并不少见,可是你知道丈夫的这种行为到底只是同居,还是已经算重婚了呢?其实很多人对于同居、非法同居和重婚分不清

夫妻二人结婚多年,因为工作原因两人长期分居两地,丈夫耐不住寂寞又找了一个,并与其在外建筑爱巢。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并不少见,可是你知道丈夫的这种行为到底只是同居,还是已经算重婚了呢?其实很多人对于同居、非法同居和重婚分不清楚,并且很多受伤的无过错方不知道该如何争得自己应有的财产。

丈夫的“秘密”刘某与陈某是合法夫妻,二人于五年前在A市登记结婚,后刘某由于工作原因必须长期居住在B市,因此两人长期分居。在此期间,刘某爱上了未婚的同事朱某,朱某明知刘某已婚却经不起诱惑,很快以夫妻名义与刘某住在了一起,并举行了结婚仪式,事后刘某还以自己的名义在B市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供二人居住。不久后,刘某又与另一女子张某纠缠在一起,并也以夫妻名义与张某住在了C市。后来陈某知道了丈夫的“秘密”后提出离婚,并控告丈夫刘某犯重婚罪,朱某主张对B市刘某所买的房屋拥有一半产权。最终,法院判刘某重婚罪名成立,B市房屋因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该房屋的一半产权也判归陈某所有。

同居?非法同居?重婚?

通过以上案例中涉及的问题,律师对重婚罪的相关法律知识作出回答并一一分析。

到底怎样才算是重婚?虽然张某的行为既可耻又可恨,但是他的这种行为并不构成重婚,因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面提到的“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或者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而“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知道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未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居、非法同居和重婚是一样的吗?

通过案例中的人物关系,我们知道了重婚的定义。那么,我们经常说的同居、非法同居以及重婚又是否是一个意思呢?其实这是三个概念、并不相同。下面由我来一一解释,让大家有所区分。

同居,一般是指两个异性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的,如果想解除关系就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并且同居双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同居基本的原因,是未能做到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一些人的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漠。当事人不愿受婚姻关系约束,害怕承担义务,对双方关系持不严肃和不负责任的态度是一些人的心理想法。当然了,有的人同居也有的是抱着“试婚”的态度。

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非法同居的现象大量存在,中国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非法同居现象的法律保护的规定甚少,不能很好的调整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能更大限度的保护弱者的利益。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

重婚一方配偶的财产分割问题该如何处理?

对B市刘某以自己名义所买的房屋,朱某无权主张产权。如果当时刘某是以自己和朱某的共同名义购买的房屋,则房屋的产权属于刘某和朱某共有。如果是以朱某的个人名义购买房屋,则房屋的产权归朱某所有。

对于重婚期间,有配偶方的出资归属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如没有约定的,则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提到:“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的配偶也就是另一半是过错方,那么只要你有证据并且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他/她就必须赔偿你。关于财产的分配,无过错方一般是可以多分的。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无过错方的生活相对困难,也可以要求多分。这和因为对方的过错要求赔偿是两个个性质。就是说,无过错方既可以要求有过错方赔偿,也可以要求离婚的时候多分财产。

如果刘、朱、张、在A、B、C三市有居住地,则A、B、C三市法院有管辖权,根据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专家结语

对有配偶的夫妻双方来说,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自觉做到有配偶者不与其他异性同居、发展不正当关系,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对没有配偶的单身朋友来说,对待婚姻问题,应本着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态度,选择正确、正面的婚姻家庭观念,在不破坏他人婚姻的情况下,为自己创造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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