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房子如果没有证件或手续不全,很可能会被当做违建给拆掉。
实际上,农村房子没有办理证件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各种历史原因和特殊情况造成了现在无证的情形,当然,这并不能怪我们的农民朋友,也不能把这种房子全部归为违建进行一刀切!
即明今天着重给大家例举几个,看似是无证房,但不属于真正的违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几类房子:
1. 有土地使用证,但是证件不齐全的
以前修房子的时候,只办理了使用证,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情况,经查明原因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通过补办手续,缴纳一定罚款,将房子转变成合法建筑。
2. 2008年之前建造的房子
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后,才规定建房必须取得规划许可证,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于此前建造的房子,不能单纯以没有许可证为由进行拆除,而应把当时的法律情况也考虑进去。
3. 从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
几代人一直住着的房子,由于年代的问题当时对办理证件都没有相关的程序,没有证也是可以理解的,这属于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房子,即便是没有任何证件也算是合法住宅。
4. 因招商引资导致建房手续不全的
一些地方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对于企业入驻一般都有优惠政策,这就容易导致有些企业建房手续不全。但这一种房子是基于企业对当地部门的信任,并且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这样的建筑不能一概认定为违建。
我们的农民朋友要知道,以上几类无证房,一般查明原因和土地现状后,通过补办手续,是可以成为合法房屋,并获得拆迁补偿的!
征收方在拆迁过程中,如果不考虑以上这些因素,采用非法手段强拆房屋,是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而对于面临拆迁的我们来说,遇到类似情况,不要听谁的一面之词就认为自己的无证房不能获得补偿,一定要积极通过和征收方协商,说明自身房子的属性,可以获得全款补偿就要据理力争,别让自己吃亏!同时,我们也要树立坚决维护合法权益的观念,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