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正文实习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二手房买卖未进行变更登记的,买受人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发布者:许正文实习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950人看过

二手房买卖未进行变更登记的,买受人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律师按:在整个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无房产证的转让行为占了很大的比例,还有出于税费等方面的考虑,双方约定暂时不过户等情况也很多见。也因此,经常有当事人向笔者咨询,问能不能通过协议约定,公证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现就此回复如下:

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转让必须依法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由于房屋这种不动产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所以法律规定其必须经登记才能发生权属变更。二手房买卖属于房地产转让的形式之一,买卖双方应当持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