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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发布典型案例,总结出15个婚姻家庭法律问题

2021年05月10日 | 发布者:贺旭 | 点击:46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1.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答:在离婚后一方欲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第一款之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时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

1.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答:在离婚后一方欲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第一款之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时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

2.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能否要求离婚并请求赔偿?

答: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规定配偶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子女之间签订的赡养老人协议是否有效?

答: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但是,如果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比如某位子女明显没有能力赡养父或母,如果父或母提出赡养要求,其他子女无法免除。

4.能否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如不按期支付抚养费,就需要承担违约金”?

答:不能。抚养费的给付是基于身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而非基于父母双方的协议,该协议可以且只能约定抚养费的数额,且该法定义务不能因父母双方的协议而免除。因此,公民法定义务的履行只能依据法律法规的约束,而不宜因公民之间约定的违约金条款而予以约束。

5.变更孩子抚养权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

6.抚养费包含所有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吗?

答:我国规定的抚养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应理解为抚养费包含生活费,基本的教育费、医疗费,而不包含为孩子利益客观必须支持的较大数额的医疗与教育费用。在审判实践中,应着眼于未成年人的合理需求,既排斥奢侈性的抚养费请求,也避免过低的抚养费给付,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

7.在哪些情形下,可对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答:《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8.能否以“没有工作”为由拒绝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答: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没有工作不能成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抗辩理由。

9.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不履行抚养费怎么办?

答:起诉,获得生效判决,仍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如何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答: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11.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婚外情怎么办?

答:夫妻互相忠实,不仅是传统道德,也是法定义务。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而且破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在离婚后发现被告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

12.继父母对继子女是否有监护职责?

答:有的。继父母子女共同生活,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父母对子女不进行扶养,或继子女对父母不进行扶养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成年子女能否要求父或母支付抚养费?

答:可以。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三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扶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4.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答:对于签订协议后,双方即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该协议成立并生效,协议的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5.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有效?

答:1999年实行的新修养法时已经将收养关系的成立限定在“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应当是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同样,对于收养法施行前成立的收养关系也予以默认,《收养法》颁布后没有经过登记的收养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


资料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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