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女看到丈夫与小三在广场拍照多人观看,于是叫人将小三的头发剪成小鸡毛一样?
1、伤害行为与结果
(1)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注意1】给他人传染疾病,属于伤害行为。例如,自己患有艾滋病,故意传染给他人。
【注意2】明知自己有性病而卖淫、嫖娼的,不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以传播性病罪论处。
(2)伤害结果。我国将伤害结果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与伤害致死。造成轻微伤只需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造成轻伤以上结果就由刑法处理;重伤的标准是造成肢体残疾、丧失器官机能(如丧失听觉、视觉)。
2、自伤问题
(1)根据刑法第434条规定,军人在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成立战时自伤罪。
(2)教唆、帮助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自伤的(包括轻伤、重伤),不成立故意伤害罪。根据共犯从属性原理,处罚共犯(教唆犯、帮助犯)需以处罚正犯(实行犯)为前提,如果刑法不处罚正犯,就更不应处罚共犯。这是因为,教唆、帮助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是间接的,实行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是直接的,如果刑法不处罚实行行为,就更不应处罚教唆、帮助行为。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自我伤害身体,并不构成犯罪。那么,对教唆、帮助的人(共犯)更不能进行处罚。
注意,这种情形与“被害人承诺”问题不同。被害人承诺是指被害人承诺让行为人对其实施伤害,被害人不伤害自己,而是行为人实行伤害。而这里的情形是指行为人帮助、教唆成年人自伤,成年人自己伤害自己,行为人只是提供帮助、教唆行为而已。
3、竞合问题
常考罪名: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妨害公务罪,抗税罪,强迫卖血罪。在实施这些罪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则不再以这些罪论处(因为这些罪的法定刑过轻),而应以故意伤害罪(重伤)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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