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看守所里出现大量特殊类敲诈勒索案件。不少租车公司普通员工的日常岗位职责就是对接租车客户并且处理租借车辆的刮损问题,协商赔偿相关。员工全程都是按照公司制度和领导指令开展工作却被租车客户以敲诈勒索报案面临刑事追责。很多涉案员工以及家属都很疑惑,正常干工作索要车的损失为什么会触碰到刑事红线。沈阳刑事律师刘艳敏觉得事实上民事合法索赔与刑事敲诈勒索存在明确边界,并不是协商赔偿或者索要维修费就构成犯罪。
一、明确行为是岗位履职,不是个人索财
案件辩护的首要核心是证明当事人的所有追偿行为都是基于岗位职责,并不是个人主动趁机牟利。当事人入职租车公司后,所在岗位的本职就是处理车辆归还核验,损伤定损以及赔偿沟通等工作,向客户索要刮损赔偿。这是接受公司安排、执行上级工作指令的常规工作内容。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岗位职责文件或者工作群指令相互佐证行为是工作岗位安排。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没有私自制定赔偿标准,也没有单独收取钱。所有沟通和追偿都是代表公司意志和个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实施的刑事敲诈行为存在本质区别。
二、证实索赔具备合法民事基础
敲诈勒索罪的核心前提是当事人没有合法的依据,依靠虚构的理由向他人索要财物。但是正规租车合作中,租赁合同会明确约定在租赁期间车辆产生刮擦损伤,由承租方承担维修并且赔偿费用。涉案案件中车辆刮损事实真实存在并不是虚构出来的损伤。当事人对接客户协商赔偿是基于租赁合同约定和车辆受损的客观事实,具备完整的民事追偿的依据。即便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也只是普通民事纠纷,属于合同履约争议范畴,不能直接上升为刑事犯罪。
三、区分协商话术与刑事要挟
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要求当事人实施威胁恐吓等手段,逼迫对方在恐惧下拿出财物。日常工作中的赔偿协商,即便沟通语气强硬或者严肃地告知违约后果也不属于刑事层面的胁迫行为。当事人在交涉过程中只是如实告知客户车辆损伤情况以及公司追责流程,并且告知对方可通过正规定损、司法诉讼等方式处理,那就不存在威胁人身安全这种非法的手段。
四、寻找有利情节,争取最优处理结果
结合全案事实来看,当事人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并没有主观恶意。如果当事人只是拿固定的工资并没有其他非法获利,整体情节显著轻微在辩护中可重点争辩一下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不满足刑事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即便后面一定要走刑事程序,也可结合当事人初犯,情节轻微等情节,积极争取从轻处罚。
结语
像这种类型案件普遍存在民事纠纷与刑事行为混淆的情况,不能只凭借客户报案就直接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判断行为是否构罪需要结合行为、索赔原因、主观想法等等情况情况综合判定。当面对此类案件,千万不用过度恐慌,应及时寻找专业刑事律师固定证据,理清事实。避免被机械性追责,全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