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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多次打胎 男方可以离婚吗?

发布者:盛春龙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945人看过

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打胎,属于生育权的纠纷。虽然生育是夫妻双方的事情,但夫妻一方擅自作主可能损害对方的生育权,对于此类纠纷,夫妻内部应多作沟通,法律不能强制女方不打胎来保证男方生育权的实现。

但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就会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丈夫可以以此为理由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查明确实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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