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东律师

  • 执业资质:1210219**********

  • 执业机构: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私人律师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案例七:骗子耍新花样 法院传票需当心

发布者:李庆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828人看过

案例七:骗子耍新花样 法院传票需当心

骆驼的徐老伯夫妇接到过一通电话,一个自称是北京某法院的工作人员来电,质问徐老伯为何没有参加法院庭审,并称未按传票规定时间到场,要负法律责任。

话筒那头还称,过几天会有当地法院的法官来执行,这个通话正在全程笔录……对方还让徐老伯将家庭地址和身份证号码、银行存折号统统报了一遍。就这样,两位老人按对方的提示回答,足足有一个多小时。

之后,徐老伯夫妇前往法院向工作人员“解释问题”,谁想得到的答复却是“骗局一场”。

温馨提示: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必然会清楚地告知当事人涉案的具体情况,绝不会在电话里询问身份证、银行账号等无关信息。接到此类电话,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勿上当受骗。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