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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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离婚案件想到的

发布者:李庆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772人看过

今年一月,我接受委托办理一离婚案,原告与被告感情不好,已到法院起诉过离婚,法院没有判离,六个月后,原告又起诉离婚,可是被告不在本地,法院传票找不到他,只好公告送达,就是这样的离婚案件,法院的观点是判不离,理由是被告不在庭审,代理人认为:不论被告是否出庭,要看原被告的感情是否破裂,是否达到离婚的程度,如果条件成熟,是应该判离的。这也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一审的法院最终判不准离婚,此案正在上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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