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开车门发生交通事故,各方责任该如何划分?
常州中院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的一天,出租车驾驶员赵师傅载乘客李女士到达目的地后,将车停在慢速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后排乘客李女士打开车门下车时,恰遇陶先生饮酒后驾驶未登记注册的电瓶车行至此地,打开的车门与陶先生的电瓶车发生碰撞,造成陶先生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认定,驾驶员赵师傅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乘客李女士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伤者陶先生不承担事故责任。
2018年5月,陶先生就其交通事故损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争议焦点
1、 本案中乘客李女士是否应当承担事故责任。
2、本案中各方的民事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出租车司机赵师傅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李女士承担10%的民事赔偿责任,陶先生因自身的过错行为承担10%的民事责任。
其中,赵师傅和李女士对陶先生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被告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的限额内承担90%的赔偿责任。
截至发稿日,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法律分析
1
---乘客李女士是否应当承担事故责任?
本起交通事故的起因主要在于赵师傅将出租车停在了慢速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临时停车,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赵师傅违法停车的行为不仅阻碍了非机动车道上的正常通行,也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赵师傅能够文明停车,那么无论李女士如何开门都没有伤人的可能,因此交警部门认定赵师傅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那么,作为主动开门的李女士,其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是否有责任,结论也是必然的。虽然驾驶员赵师傅违法停车在前,但李女士作为乘客,也有义务在下车前确保周围的情况安全,有义务确保开门行为不会阻碍他人的正常通行,在本起事故中,李女士自己疏忽大意的开门行为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交警部门认定其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也并不为过。
2
---各方的民事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本案中,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员赵师傅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乘客李女士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伤者陶先生不承担事故责任,按照通俗的字面意思理解,陶先生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各项损失应当由赵师傅承担70%,由李女士承担30%。但事故责任并不等同于赔偿责任,仅仅是作为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依据之一。本案中,法庭综合各方当事人参与交通活动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因果关系、各方当事人是否履行了应尽法定义务以及当事人的当庭陈述,最终认定赵师傅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李女士承担10%的民事赔偿责任,陶先生因自身的过错行为承担10%的民事责任。因赵师傅的违法行为和李女士的过失行为存在主观上的共同过失,构成共同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赵师傅和李女士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对于陶先生的损失应由本案的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然后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承担90%的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部分,由当事人按照民事赔偿责任赔偿。
律师提醒
?车辆上路行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莫让一时的随意造成大家的不幸。
?切记不要酒后驾车,再多的赔偿也无法挽回身体的创伤。
?即使是乘客,也有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
开车门引发的悲剧
我们该如何避免?
车主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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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正确的地方
即便需要在路边紧急或者临时停靠,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最重要的是禁止将车辆停行车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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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未停稳,严禁开车门上下人
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后排乘客得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停车时要和路牙保持距离(20―30厘米),不随意开左车门,另外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
3
后视镜和回头能帮到你
开车门前先从左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情况,驾驶者要从左侧开门,应先开一条缝观察路况,也提醒路过骑车人,千万不要一把推开车门,防止被经过车边的其他车辆碰伤或因开门撞上别人而酿祸。
另外司机看到有骑车人经过时应该耐心等待,待骑车人经过再开车门。如果开车门发现情况应立即立即关车门,别想着骑车人能瞬间躲开。
骑车人/行人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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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慢为主
骑车人路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减速慢行,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和打的双闪灯的车辆,防范车门突然开启,因为你不知道车里人什么情况,突然窜出来的话那就吓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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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和车辆靠太近
行人经过时也是观察周围车辆,尽量避开车辆多的地方,择道而行,别和车辆靠太近
3
保持距离
大部分汽车的车门打开宽度在80-100公分,所以距离汽车的位置在1米以上才能确保安全,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总结:下车的时候不要鲁莽开车门,平常看貌似没有什么危害,但万一惹祸,往往就能造成一次严重的事故,养成良好的开车习惯这些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同时对车主以及别人来说都是好事。
来源:武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