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敏律师 09:00-21:59
丘敏律师
专业、高效、正义
18029139837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离婚时,孩子抚养费如何约定?

作者:丘敏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7次举报

陈女士与张先生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婚后双方育有一子,两人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归陈女士,但双方对孩子抚养费存在争议。

 

丘敏律师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因此,子女抚养费多少以及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丘敏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6
  • 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
    • 执业16年
    • 18029139837
    • 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6年 (优于94.0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86次 (优于99.49%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8次 (优于97.2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7497分 (优于99.0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5篇 (优于97.21%的律师)

    版权所有:丘敏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69060 昨日访问量:14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