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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物流费用遭起诉,理清事实积极应诉

作者:丘敏律师时间:2022年07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53次举报

物流公司没有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却依据聊天记录要求支付物流费用,面对突如其来的起诉,该如何处理呢?

 

【案情介绍】

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运输合同关系,由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尔后,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尚未付清物流费,并提供了向乙公司追讨物流费用的微信聊天截图记录等证据。面对甲公司要求支付物流费用的诉讼请求,被告乙公司认为该笔物流费用并非真实存在,便委托丘敏律师应诉,法院最终驳回原告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丘敏律师说】

本案中,原被告确实存在物流运输合同关系,但是原告甲公司主张被告乙公司尚欠物流费用,应当负举证责任。原告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拟证明被告未付清物流费用,该聊天记录显示,原告发出应收款明细,被告回答将进行核对。根据行业交易习惯,原告作为承运人主张运输费用,应提供下单记录、物流凭证、对账单、运输票据等证据确认具体数额予以结算,而原告只提供双方法定代表人的聊天记录,该聊天记录只能证明双方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不能证明双方实际产生的运输费用总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因此,原告主张被告尚欠物流费用,证据不足,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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