宓晓亭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婚姻家庭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健身教练指导不善致学员受伤,法院:解除合同退费并赔偿

发布者:宓晓亭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6日|分类:合同纠纷 |878人看过

自2021年9月起,市民胡某与某健身中心签订数份《私教训练合同》,支付共计1.5万元的课程费。当年1月,胡某在参加一节私教训练课时,根据教练的指导做相关动作,不慎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就诊。此后,胡某共计花费医疗费近5000元。而受伤期间,胡某因行动不便,其工作和生活均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事发后,胡某就医疗费等赔偿事宜多次找该健身中心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健身中心签订的合同,退还剩余课程费,并赔偿相应的医疗费和误工费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胡某与健身中心签订案涉私教合同,其目的在于通过健身中心提供的在健身方面的专业指导,使胡某获得强身健体的效果。而此类私教合同的履行,亦建立在消费者对健身服务提供者专业度的信任基础上。但由于该健身中心安排的私教未能给予科学合理的健身指导,致使胡某受伤,同时也破坏了合同履行的信赖基础,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胡某诉请解除案涉合同,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认为,因胡某仅消费部分课程,健身中心应退还胡某剩余课程费。同时,胡某的损失是由健身中心提供健身服务不当所致,故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结合胡某提交的损失证据,严格认定损失金额,依法作出判决:解除胡某与健身中心合同关系;健身中心应向胡某退还服务费 9000 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健身中心还应向胡某赔偿医疗费及误工费等。

近年来,私教课程在健身行业中盛行,并受到健身消费者的青睐。健身消费者在选择健身房及私教时,应当注意审核对方的资质。同时,在参加私教课程中,一旦发现不适或觉得相关项目超出自身可承受范围时,应当立即提出,以避免受伤。鲍志江律师称,对于健身服务提供者而言,应加强对自身机构人员的培训及管理,同时也要评估消费者的身体状况,加强对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保障。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