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肯定的。
《民法典》第1069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1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父母再婚是他们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父母再婚与否涉及父母新的婚姻关系,对于父母和亲生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无改变,子女的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也不因父母一方新的婚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的再婚自由,也不能以赡养义务以威胁或者阻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