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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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某某与武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沈程律师 时间:2016年09月02日 25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现阶段离婚案的数量件呈上升趋势。离婚案件的诉讼代理在律师民事诉讼业务中的占有很大的比例。离婚案件看似简单,其实是民事案件当中耗时最多,耗费精力最多的案件类型,真正要做好离婚案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就笔者在代理离婚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接待咨询要做到劝合不劝离,不对当事人及当事人的配偶做评价。在接待咨询是,要认真倾听,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会叙说家庭不和的原因,甚至会斥责自己的配偶种种劣迹,对自己配偶的人品做极低的评价。在此情况下,律师要巧妙的做到权和不劝离,但也不能给当事人一种律师拒绝代理的印象。要很诚恳的问当事人: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的,真的不能和好了吗?你有什么打算?需要我帮您做点什么?相信当律师说到这里的时候,当事人会把自己要求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的想法和盘托出,为进一步的代理打下基础。

    再就是在倾听当事人陈述的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自己配偶做出极低的评价,律师一定不要随声附和,更不能对当事人及其配偶做任何评价。因为只要是咨询离婚的当事人,一定是有一肚子委屈和愤怒的,如果哪天人家夫妻和好了,当事人想起你对其配偶所作的评价,一定是很不痛快的,一方面影响了律师在当事人心中的印象,一方面当事人如果遇到其他的法律问题,他也不会再去找你咨询,因为他见到你会有一种别扭的感觉。

    二、接受委托,做好案情记录和风险告知笔录。接受委托时,要认真对案情做笔录,尤其是当事人对离婚原因、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孩子抚养等问题的陈述,要做到详实的记录。可以用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记录。另外,应当将案件能够遇见的风险告知当事人,并在笔录上体现出来。比如,当事人是第一次提出离婚,就要告知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会做出不准离婚的判决,那样就要等六个月之后重新提出离婚诉讼。比如孩子判归哪一方抚养,是由法院最后确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由谁抚养的问题上还要征求未成年人的意见。这些细节,都要详实的告知当事人。

    三、庭前准备阶段,要告知当事人律师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要做好证据准备工作。在庭前准备阶段,要综合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进行调查取证,比如到工商局、房管局、车管所等部门进行调查,如果有些证据需要法院调取,一定尽早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的申请。在庭前准备阶段,要询问当事人有没有证人出庭,如果有证人出庭还要做好证人出庭申请,并附有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人出庭要证明的内容。在庭前准备工作当中,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一定要告知当事人,律师在离婚案件代理中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即不能代替当事人对诉讼请求做出承认、放弃、变更,不能对原被告家庭内部的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做出认可或否认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不能成为当事人的代言人,只能是在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从法律上进行质证、论证,从而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因此,必须把案件可能遇到的问题,在庭前给当事人做好利弊分析,不能到开庭的时候,当事人说错了话,说了对自己不利的话的时候,将责任归咎于当事人。


沈程律师,山东法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至今执业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学士。毕业后先后就职于济南市某人民法院立案庭、某...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法旗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1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