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多次认定标准
---杜凯律师
抢劫罪的定罪量刑既要考虑抢劫的数额,又要考虑抢劫的次数。在有些案件中,虽然抢劫数额总数小,但是次数一旦超过三次以上,基准刑也要按照10年起刑点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关于“多次抢劫”的认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中的“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
【抢劫罪应该怎么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九十九条 【以上、以下、以内之界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