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真实案例
---杜凯律师
2018年**月**日晚22点左右,张某和刘某在西安某某超市门口喝完酒后分开,张某挡了一辆出租车,声称要回蓝田老家,司机田某某(女)确定车费为200元,司机搭载张某一路行驶至张某蓝田老家门口,张某称自己没有带钱,手机微信上只有100元,让自己下车叫开家门后支付车费,张某下车到院落铁门口砸门,院内无人回应,司机田某某察看周围只有三户人家,屋内无光亮,漆黑一片,四处草木茂密,已经是凌晨2点多,心生恐惧,直接想开车离开,张某见状,掏出折叠水果刀刺向田某某手臂,致手臂多处受伤(后鉴定为轻微伤),张某扬言“把车留下,否则在这里杀了你都没人知道”,田某某急忙逃离,后报警。车内有华为手机一部,经鉴定为900元,现金854元,比亚迪出租车经鉴定为44356元。车辆前保险杠左右两侧划痕、尾灯灯罩破损、计价器损坏、GPS、后车标识损坏、尾灯线束被剪断,经鉴定修复价格为人民币1900元。
该案经某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张某犯故意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00元。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元。
后张某不服上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杜凯律师代理二审阶段)
【法律规定】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
(一)犯抢劫罪,抢劫一次的,或者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具有下列情节之一,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80%)标准的;
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
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抢劫3次或者抢劫数额巨大(4万元)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的。
【辩护词】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接受******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张某涉嫌抢劫罪的二审辩护人,参加诉讼、履行辩护职责。辩护人仔细查阅了本案证据材料和相关法律规定、会见了被告人。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构成抢劫罪,被告人也在一审时当庭认罪,辩护人对定罪没有异议。
从维护法律正确适用、维护被告人合法权利的角度。辩护人就量刑方面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参考、采纳。
一、被告人张某抢劫行为属于酒后一时情绪激奋而为,并非蓄意抢劫,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请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张某当晚喝酒的朋友李某某陈述,当晚被告人张某行为并没有异常,两人都喝了几瓶啤酒。同时被告人张某因没有钱支付车费,回家媳妇不给开门,出租车司机又想直接离开,等因素情绪激动产生抢劫意念。
......
二、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好,真诚悔罪,符合酌定从轻的情节,可以从轻判处。
被告人张某在归案后,能如实的向公安机关交代整个犯罪过程,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没有任何隐瞒,为警方办案减轻了负担。在一审法庭庭审中,被告人张某亦能如实供述,可见,被告人悔罪是真诚的,望合议庭在对其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
三、本案抢劫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应当按照刑法规定的标准量刑,但也要考虑到,出租车全都装有GPS定位系统,而且道路上摄像头很多,抢劫的出租车在可控的范围内,一般情况下不会造成车辆直接损失。而且被抢出租车已经实际被追回,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较小,应当综合考虑本案情况,酌情考虑从轻处罚。
......
四、被告人张某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犯下错误。请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
五、本案在检察院阶段按照认罪认罚程序让被告人张某签字,但是辩护人在会见张某时,张某提出,检察院在起初出具了一个量刑为5到7年的一份具结书,后来改成量刑11年,可见办案部门对量刑也有不同意见,请贵院考虑。
......
综上所述: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不深,而且认识到了错误。另外,被告人张某家庭经济贫困,父母妻儿都需要照顾,经过此次深刻的教训,其对自己的行为已是无比悔恨,希望合议庭对其量刑时能够考虑上述情况给被告人从轻处罚。
以上辩护意见请采纳!
辩护人:陕西**律师事务所
杜凯律师
二0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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