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伤案件申请程序(2022年最新)
--- 杜凯律师
第一部分 工伤/工亡案件维权索赔程序
一、维权准备阶段;
应当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主要是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同时与用工方进行交流沟通,尽量通过用工方渠道进行工伤认定,解决工伤纠纷;如果协商不成,或者无法通过用工方渠道解决,则进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二、工伤认定阶段;
提交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劳动能力鉴定;
(一)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提交材料: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四、工伤保险待遇;
(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索赔项目: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用、康复的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五、行政复议;
(一)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六、行政诉讼;
(一)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七、劳动争议仲裁;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有关劳动关系、工伤/工亡赔偿等发生争议,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八、劳动争议诉讼;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有关劳动关系、工伤/工亡赔偿等发生争议,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九、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的义务人不主动履行裁决内容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等权利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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