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凯律师 00:00-23:59
杜凯律师
愿意提供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丰瑞律所五佳典型案例律师!价值贡献奖律师!口碑律师!
18166666236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买断工龄款是否为共同财产

作者:杜凯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02次举报

买断工龄款是否为共同财产

所谓“买断工龄”,指企业与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支付给下岗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夫妻一方所在企业发放的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认为,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有关买断工龄款问题时,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

杜凯律师认为买断工龄款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其主要理由是:1、买断工龄款从性质上讲,并不是单纯的个人劳动报酬,其具有提前预付退休金的性质,起到一种养老保障的作用。这种退休金的预付性,往往还因超越婚姻存续期而具有明显的个人属性。因此,将其简单地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合时宜的。2、买断工龄款是企业对职工下岗后专有的个人生活补助,而不是家庭成员生活补助。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杜凯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6
  •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 执业16年
    • 18166666236
    •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6年 (优于93.4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00次 (优于98.5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7次 (优于98.9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75091分 (优于99.8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564篇 (优于98.2%的律师)

    版权所有:杜凯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613286 昨日访问量:1716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