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作者:杜凯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37次举报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杜凯律师
现如今本律师代理各类刑事案件越来越多,刑事案件中经常听到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说:“中国是人情社会,律师业务再强也不如找关系”。这样的说法是片面的,在中国的法律不断健全、人民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作用越来越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更是进一步扩大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表现在:一、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逮捕后,心理落差很大,对于自己有没有犯罪?罪过的轻重没有客观的了解。在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非常想见到自己的家人,想了解自己被拘押后在外边遗留问题的处理,想找一个懂法律、并能为自己说话人,在这个时候,律师会见他时,就显得尤其重要;二是,犯罪嫌疑人被拘押后,由于对法律了解很少,并且心理紧张、以及可能存在侦查人员的不当行为,使其交代的犯罪事实不实、混乱,见到律师后,犯罪嫌疑人就会平心静气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三是,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情节,酌定从轻、减轻情节,可能影响量刑结果,因犯罪嫌疑人和家属的不能或者不便向司法机关说明、递交资料等等,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后果等等。所以,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作用,不能忽视。现本律师将律师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一 、侦查阶段律师的工作
⑴律师有权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需要注意: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
⑵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⑶受委托的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的,侦查机关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受委托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不论案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⑷受委托的律师有权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⑸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受委托的律师有权要求侦查机关解除。
※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好处
⑴、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传达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
⑵、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这样可以让犯罪嫌疑人对所涉嫌的犯罪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掌握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律师可以向办案单位说明案件情况,帮助办案单位固定有力证据。
⑷、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⑸、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二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
⑴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⑵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后,有权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有权在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⑶申请取保候审权:辩护律师有权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⑷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要求解除权: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人民检察院解除。
三 、审判阶段律师的工作
在审判阶段,是律师最关键,也是最能发挥作用的阶段。在一审阶段,律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⑴、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为被告人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
⑵、与主审法官交流案件情况,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⑶、要会见被告人两次以上,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告知被告人审理的程序及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可以就案件的关键事实,律师可以设置问题,让被告人在法庭上做客观陈述。
⑷、认真研读案件证据,准备好开庭询问提纲,充分做好开庭准备工作。如果是重大案件,请国内著名的刑事专家提供权威意见支持辩护观点。
⑸、准备好辩护词。
⑹、领取一审判决书后,及时会见被告人,告知判决书对被告人的利弊,提出上述与否的合理建议;
⑺、若被告人要求上诉,帮助被告人作好上诉准备工作。
二审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
⑴、调阅一审的庭审资料,检讨一审辩护方案和辩护观点,重新拟定辩护思路;
⑵、会见被告人,交流一审得失和二审辩护思路,了解还没有发现的罪轻和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有力证据;
⑶.积极与二审法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努力促成二审开庭审理;
⑷、精心准备,积极应对庭审辩论;
⑸、精心准备辩护词,多种形式影响法官改判;
⑹、领取二审判决书后,会见被告人,分析判决书的利弊,领导被告人正确认识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人要求申诉,积极帮助被告人做好申诉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