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及其诉讼时效
---杜凯律师
【真实案例】
A物业公司与梁某某、郭某虽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A物业公司为涉诉房屋所在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梁某某、郭某作为涉诉期间小区业主已接受服务,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A公司持续性地为梁某某房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在每个年度均通知梁某某按照协议交付物业费,同时对欠费进行催缴。该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具有不同于其他民事合同的公共服务性及服务持续性等特征,同时考虑到缴费主体众多,对于分散居住者收费不便等因素,对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不宜过苛。因此,对于梁某某、郭某辩称本案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本院不予采信。根据A物业公司提交的证据,不宜认为其公司明显怠于行使权利,故本院对A物业公司要求梁某某、郭某支付物业费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判决如下:
梁某某、郭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A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2013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间的物业费9100元。
【物业纠纷诉讼时效】
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最后一期物业服务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物业服务合同系持续性合同,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给付物业服务费用的纠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催收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向债务人催收的,会造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重新开始计算。
催款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在民间债务纠纷中,由于债务人躲避不出面,债权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其发送催收函,不管是否对方签收,催收函发出则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