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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跨境开设赌场罪相关问题分析

作者:杜凯律师时间:2026年02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7次举报


2026跨境开设赌场罪相关问题分析

---杜凯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明知他人实施开设赌场犯罪,为其提供场地、技术支持、资金、资金结算等服务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明知是赌博网站、应用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1.为赌博网站、应用程序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支持、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广告投放、会员发展、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的;

2.为赌博网站、应用程序担任代理并发展玩家、会员、下线的。

【法律法规】

202010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依法惩治跨境赌博等犯罪活动作出相关规定。

关于跨境赌博犯罪的认定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1.境外赌场经营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2.境外赌场管理人员,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3.受境外赌场指派、雇佣,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或者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赌场获取费用、其他利益的;

4.在境外赌场包租赌厅、赌台,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5.其他在境外以提供赌博场所、提供赌资、设定赌博方式等,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在境外赌场通过开设账户、洗码等方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提供资金担保服务的,以“开设赌场”论处。

()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信息网络、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跨境赌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1.建立赌博网站、应用程序并接受投注的;

2.建立赌博网站、应用程序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3.购买或者租用赌博网站、应用程序,组织他人赌博的;

4.参与赌博网站、应用程序利润分成的;

5.担任赌博网站、应用程序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6.其他利用信息网络、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跨境赌博活动的。

()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参赌人员中获取费用或者其他利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聚众赌博”。

()跨境开设赌场犯罪定罪处罚的数量或者数额标准,参照适用《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关于跨境赌博共同犯罪的认定

()三人以上为实施开设赌场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当依法认定为赌博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犯罪集团中组织、指挥、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应当依法从严惩处。

()明知他人实施开设赌场犯罪,为其提供场地、技术支持、资金、资金结算等服务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明知是赌博网站、应用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1.为赌博网站、应用程序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支持、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广告投放、会员发展、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的;

2.为赌博网站、应用程序担任代理并发展玩家、会员、下线的。

为同一赌博网站、应用程序担任代理,既无上下级关系,又无犯意联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对受雇佣为赌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发送宣传广告等活动的人员及赌博网站、应用程序中与组织赌博活动无直接关联的一般工作人员,除参与赌场、赌博网站、应用程序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外,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分析】

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其用于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根据竞猜游戏网站的开奖结果等方式进行赌博,设定赌博规则,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属于开设赌场罪。

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以抢红包方式进行赌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也属于开设赌场罪。

在司法实践中,开设赌场的形式多种多样。

以下为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和情节严重标准,也就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区分。并通过列举相关案例三个,可以对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量刑标准。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标准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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