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无亲子鉴定意见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的继承问题
在处理非婚生子女的继承问题时,首先考虑进行亲子鉴定,但是在有些案件中,亲子鉴定可能无法进行或不愿进行。那么,在没有进行亲子鉴定的情况下,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的继承遗产的分配呢?
首先,尊重遗嘱的效力,只要有立遗嘱人的书面遗嘱。无论是否有亲子鉴定意见,只要遗嘱合法有效,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将获得相应的遗产。
其次,法院可以根据亲子关系的其他证据来决定是否给予继承权。
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其他证据,遵循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及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推定亲子关系是否成立。
最后,法院可以根据亲子鉴定法律规定推定主张是否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第二款: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
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