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于赠与还是借款分析
【分析】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需根据约定和证据综合判断?:若无明确约定,司法实践中通常视为赠与;主张借贷需提供有效证据。
1、?约定优先原则:
若父母与子女签订借款协议或明确约定为借贷,法院优先认定借贷关系成立,需子女偿还出资。
未明确约定时,默认适用《民法典》第1062条,推定婚姻存续期间的父母出资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婚前与婚后出资的差异?。
?婚前出资?:原则上视为对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
?婚后出资?:若未明确约定且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共同赠与;若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可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
3、?举证责任分配?。
主张借贷关系的一方需提供借据、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及款项交付事实。??
主张赠与的一方需举证父母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证明标准需达到“排除合理怀疑”,否则法院可能认定借贷成立。
【进一步分析】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是赠与还是借贷,要看具体情况。
第一、父母有明确的赠与意思是有效的。对父母出资行为的认定原则上应以父母的明确表示为标准。如果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时明确表示赠与,即为赠与关系。即使父母之后想依据借贷关系为由要求返还出资也不能得到支持。
第二、假若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时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则一般算“借”,应认定购房出资款为对子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子女渡过经济困难期,子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没有明确还款时间不代表为无偿赠与。
【法院观点】
虽然按照我国传统观念和现实国情,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较为普遍,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供养的责任,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在父母没有明确意思表示或无相关约定的情形下,不宜将父母的出资直接推定为赠与,而应当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结合案件事实进行判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