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意义与实践价值
在当代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对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进行事先约定,已成为一种理性且普遍的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此类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份精心设计的夫妻财产协议,其价值不仅在于明确财产权属、避免未来纷争,更深层的意义在于:
1.确立经济独立与人格尊重:清晰界定个人财产边界,保障双方经济自主权,是现代平等婚姻关系的体现。
2.防范未知风险:有效隔离婚前债务、明确婚后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界限,是家庭财富的“防火墙”。
3.规划家庭未来:对子女抚养、老人赡养、重大开支等作出安排,是家庭长治久安的经济基石。
4.降低离婚成本:若婚姻关系终止,明确的协议能极大简化财产分割程序,减少诉讼中的对立与消耗。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范本】
协议人(甲方):张某某
身份证号:610115************
协议人(乙方):刘某某
身份证号:610117************
鉴于:
1.甲、乙双方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缔结婚姻关系,并承诺互敬互爱、共同经营家庭。
2.为明确双方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债务承担及家庭经济事务,秉持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订立本协议。
3.双方确认,订立本协议时已完全理解其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及后果,意思表示真实,且无任何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之情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议性质与效力
本协议为关于夫妻财产制的特别约定,其效力优先于法定夫妻财产制。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撤销。
第二条基本原则
双方确认,本协议遵循财产权利与债务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即财产的归属主体原则上即为该财产所产生之收益的享有主体及对应债务的承担主体。
第二章财产归属
第三条婚前财产
1.甲方婚前财产清单:
位于某某市临渭区某某花园某栋某某单元某号的房产(产权证号:________),及其全部附属权益。
(可列明其他,如:存款、股权、有价证券等,并注明权属证明信息)。
2.乙方婚前财产清单:
车牌号为陕A*****的大众朗逸汽车(车辆识别代号:________),及其全部附属权益。
(可列明其他财产)。
3.双方确认,上述财产及其在婚后的自然增值、孳息(如租金、利息),仍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在婚姻关系存续或终止时主张分割对方的上述财产及其法定收益。
第四条婚后所得财产(实行分别财产制)
1.双方一致选择实行“婚后所得分别财产制”。即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各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各自个人财产:
a.各自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b.各自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c.各自因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
d.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明确指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
e.以各自个人财产购置的动产或不动产;
f.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g.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2.例外约定(可选项): 双方可特别约定某些特定财产为共同所有(例如:为共同居住而购置的房产,约定为按份共有,并明确份额)。若无特别书面约定,则适用本条第1款。
第三章家庭经济管理与债务承担
第五条家庭生活费用
1.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食品、日常用品、子女基本教育费、普通医疗费、必要交通费等),建议由双方设立“家庭共同账户”,每月按(例如:1:1或根据收入比例) 存入固定金额,共同管理使用。
2.超出日常范围的重大开支(如购车、购房、海外旅行、大额医疗、子女贵族教育等),须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一致意见,明确资金来源及责任分担。
第六条债务承担
1.婚前债务:各方婚前所负一切债务,由负债方独立清偿。另一方无清偿义务,且如因对方婚前债务导致己方财产受损,有权全额追偿。
2.婚后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并为个人用途(如个人投资、非家庭共同消费的借贷)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举债方有义务向债权人明示此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3.家庭共同债务:为履行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家庭共同生活、共同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事宜所负债务,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或事后书面追认的,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各承担50%或按约定比例承担。
4.举证责任:若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主张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若无法证明,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该方在对外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依据本协议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第四章协议的履行、变更与争议解决
第七条信息告知与诚信义务
双方有义务如实向对方告知其重大的财产变动、负债情况。若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约定归共同所有或对方所有的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任何口头约定均不对本协议产生变更效力。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住所地或本协议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解决争议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文本及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建议:交双方信任的第三方或公证机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完整性
本协议构成双方就财产事宜达成的完整约定,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相关陈述。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签字并捺印):________
日期:二○**年**月**日
乙方(签字并捺印):________
日期:二○**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