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如何区分强奸罪未遂与强奸罪中止(刑事)
---杜凯律师
【分析】
如何区分强奸罪未遂与强奸罪中止
未遂指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无法完成犯罪目的,属于未遂。
中止指犯罪分子自己在能完成犯罪目的的情况下,自己主动停止了犯罪的继续,属于中止。
对于强奸罪如何具体分析强奸罪未遂和强奸中止?
(1)由于男子或女子的生理原因造成不可能完成犯罪结果,例如女方是石女,男方为阳萎等;
(2)由于第三人的影响或被害人的反抗,例如被别人发现,被别人阻止,或害怕有路人报警等
(3)对象不能犯,如被强奸的女性实际为男子,例如人妖。
上述三种情况都属于强奸罪未遂。
而如果行为人在客观上完全可以实施完强奸行为,只是由于自己的良知或被害人的请求而停止强奸行为则为强奸罪中止。
【强奸未遂和强奸中止量刑】
强奸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强奸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强奸未遂应该按三到十年从轻或减轻处罚。
虽然是强奸未遂,但是根据不同的案件量刑却有差别,首先,从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后果确定。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造成的损害。如果能得到受害人谅解无疑是可以大幅度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即使没有得到受害人谅解,也应区别被告人已经支付部分赔偿金而受害人不予谅解与被告人不愿支付受害人赔偿金的情况。其次,确定案发时的暴力手段强度。暴力手段越强危害性越大。第三,根据案发时间、地点、当时环境等考量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第四,考量被告人强奸的故意性。是临时起意,还是蓄谋犯罪,亦或是带有套路性。
强奸罪中止量刑:
强奸罪有犯罪中止,如当事人意图强奸女性,在实施强奸行为前自动停止强奸行为的,属于犯罪中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案例】
20**年*月*日3时至5时许,被告人唐某某在本市某某区某某室,采用强行脱掉被害人方某莉(女,43岁)内裤,掐方某莉脖子等方式欲与被害人方某莉发生性关系,后被害人方某莉趁着被告人唐某某去洗澡之机逃离房间,随后报警。被害人方某莉颈部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被告人唐某某于当日被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被告人唐某某于当日被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本案未能达成调解赔偿,被害人不谅解被告人。本案的民事赔偿问题另行解决。
本院认为,被告人唐某某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唐某某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适当。针对辩护人有关本案系犯罪中止的辩护意见,经查,在案证据证实被告人已着手实施强奸行为,只是因被害人反抗才未得逞,上述情形不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条件,故辩护人的此点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信。鉴于被告人唐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本案系犯罪未遂,本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辩护人的其他辩护意见,本院酌予采纳。被害人的意见本院酌予考虑。综上,本院对被告人唐某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唐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