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刑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书具体属于什么
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书属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报 告,具有鉴定意见的部分属性,可以认定为准鉴定意见,并参照适用鉴定意见 的审查和认定规则,经审查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作 为定罪量刑的参考。
但是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书并不属于证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 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 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 因无鉴定机构,或者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 定,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报告,可以作为证 据使用。对前款规定的报告的审查与认定,参照适用本节的有关规定。
《价格认定规定》
第三条对下列情形中涉及的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后,价格认定机构应当进行价格认定。
(一)涉嫌违纪案件;
(二)涉嫌刑事案件;
(三)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
(四)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
(五)国家赔偿、补偿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价格认定机构作出的价格认定结论,经提出机关确认后,作为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的依据。
【进一步分析】
刑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书在证据属性上有别于鉴定意见和书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答复,价格认定结论书既不属于鉴定意见,也不属于书证。具体来说:
? 不属于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当由鉴定人签名并负责,而价格认定结论书中通常只有价格认定机构的印章,没有价格认定人的签名。此外,鉴定意见需要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而价格认定结论书不具备这一特点?。
? 不属于书证?:书证是在案件发生时形成的书面材料,而价格认定结论书是在案发后形成的对物品价值的认定参考。价格认定结论书凝聚了价格认定人的主观判断,因此不宜认定为书证?。
尽管如此,价格认定结论书在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对涉案财物价值认定的依据,关系到行为人犯罪数额的确定以及后续的定罪量刑?。在法律程序中,价格认定结论书需要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