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诬告陷害罪相关规定附案例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立案标准】
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并由本人或者指使他人向国家机关告发的,或者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虽不是直接向国家机关告发,但采取的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应当立案追诉。
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捏造犯罪事实的情节严重性:诬告陷害罪要求捏造的犯罪事实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这包括捏造的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等情形。
2 、告发行为的实施:诬告陷害罪不仅要求捏造犯罪事实,还要求将捏造的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告发。如果没有告发行为,只是私下散布虚假事实,则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3 、对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的影响:诬告陷害行为必须严重影响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如果捏造的事实虽然存在,但并未对司法机关的工作造成实际影响,那么可能不足以构成诬告陷害罪。
【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捏造的犯罪事实:如果诬告的犯罪事实比较严重,例如,诬告他人犯危害国家安全、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罪行,则可能被认为是情节严重。
2 、诬告陷害的手段:如果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这也可能被认为是情节严重。
3 、引起司法机关启动司法活动:如果行为人诬告陷害的行为足以引起司法机关启动司法活动,如立案侦查,这同样可能被认为是情节严重。
4 、对被诬告人造成的影响:如果行为人对被诬告人进行告发以后,引起了被诬告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等情形,这也可能被认为是情节严重。
5 、诬陷造成的后果:如果诬陷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如造成被诬陷人被司法机关错误取保候审、错误拘留、错误逮捕等,这也可能被认为是情节严重。
综上所述,在认定诬告陷害罪情节是否严重时,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如果情节严重,其刑事责任也将相应地更加严重,可能面临的刑罚也会更加重大。
【法律法规】
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中国法院案例】
被告人唐女士与被害人刘某某(男,28岁)在网络上相识。20**年*月**日**时许,被告人唐女士邀刘某某至其居住地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小区xx号楼xx 号,刘某某到达此处后不久梁某亦到此处,后梁某先殴打刘某某,刘某某还手, 双方互殴。其间,唐女士见状亦持酒瓶、烟灰缸等物品殴打刘某某,致刘某某受 轻微伤。梁某、唐女士亦受伤。后唐女士及梁某分别报警称刘某某强奸唐女士,民警 到现场后将三人均查获。20**年*月**日,公安机关以刘某某强制猥亵立案, 当日 1 时许,公安机关对刘某某执行拘传,至20**年*月**日*时许,李某 某被解除拘传。20**年*月**日,梁某、唐女士因诬告陷害刘某某并将刘某某 致伤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罚款人民币 500 元的行政处罚。20**年 * 月 *日,唐女士伙同梁某诬告陷害案立案。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唐女士在与刘某某冲突过程中分别报警称唐女士被刘某某强奸,系共同犯罪,二人意图使刘某某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明确而清晰,而由于二人的诬告陷害行为,最终刘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二被告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至于被害人刘某某实际被羁押时间不长,约24小时,在对被告人进行量刑时酌情考虑。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梁某某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二、唐女士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后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