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首要分子如何认定分析
【首要分子】
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认定是不是首要分子,关键看其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是否起到组织、策划或者指挥作用,即应主要以其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的实际作用为判断标准,而不应仅仅以其头衔等加以认定。首要分子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二人以上。
“组织”主要是指将其他犯罪人纠集在一起。“策划”主要是指为犯罪活动如何实施拟定办法、方案。“指挥”是指在犯罪的各个阶段指使、命令其他犯罪人去实施犯罪行为等。
【首要分子与主犯的区别】
首要分子和主犯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在犯罪中的角色和地位不同。
首要分子是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首要分子不是一种独立的共犯类型,而是包括在主犯之中的,是主犯中社会危害性程度更大的犯罪分子,是恶中之恶。首要犯罪分子不一定直接参加具体犯罪的实施,甚至可能根本没有亲临犯罪现场。但是,首要犯罪分子是犯罪集团中的核心人物,在整个犯罪集团活动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就是说在主观上首要犯罪分子对整个犯罪集团预谋实行的全部犯罪活动具有故意,在客观上首要犯罪分子的行为与其他集团成员的犯罪行为及其引起的犯罪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首要犯罪分子必须对犯罪集团实施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主犯是相对从犯而言的,有主犯就必须有从犯。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犯罪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在聚众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原则上也可以认定其中的首要分子是主犯。但在聚众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刑法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而首要分子只有一人时),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其中的首要分子当然无所谓主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