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凯律师 00:00-23:59
杜凯律师
愿意提供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丰瑞律所五佳典型案例律师!价值贡献奖律师!口碑律师!
18166666236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婚家律】离婚时如何要求对方赔偿

作者:杜凯律师时间:2025年02月15日分类:离婚浏览:81次举报

【婚家律】离婚时如何要求对方赔偿

【引言】

爱情是人生永恒的话题,婚姻是爱情平平淡淡的延续!

许多婚姻因为各种原因而走到了爱情的尽头,新的《民法典》为了有效控制冲动离婚设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但是,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离婚的原因都是婚姻生活已经难以继续。在有些离婚案件中会存在一方在婚姻生活中伤害另一方的情况,这时在离婚时,法律赋予了受害一方在提出离婚时一并向有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如何主张】

首先,只有受害一方才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要进一步确定过错大小。比如:男方与她人同居,女方和婚外异性有暧昧关系,作为男方的过错仍然大于女方,不能相互抵消,法院在裁判时可以考虑女方也有损害夫妻感情的行为而降低赔偿数额。

其次,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应当是在起诉离婚或者协议离婚时提出。因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本身就比较严格,即证据要求很高,而且法院认定比较谨慎,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一方又以对方与他人同居或遭受了家庭暴力为由主张对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支持。

再次,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需要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第四,过错方的损害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未造成损害结果的,过错方的损害行为不构成对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侵犯,或者不能证明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也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杜凯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6
  •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 执业16年
    • 18166666236
    •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6年 (优于93.4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00次 (优于98.5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7次 (优于98.9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75004分 (优于99.8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564篇 (优于98.2%的律师)

    版权所有:杜凯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576434 昨日访问量:607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