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家律】离婚协议书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才有效
离婚协议是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离婚自愿对财产处理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
离婚协议书有效的条件有:夫妻双方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夫妻双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合法合规,没有损害他人的权益;夫妻双方将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该条款规定了在离婚协议中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应当符合意思表示真实的要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已在民政局登记备案的财产分割协议,应认定为真实,如当事人就该协议的效力产生异议,要求撤销后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举证证明在签署财产分割协议时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形,若其证据无法证明其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法院应驳回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