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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春节假期亲友聚会打牌“小彩头”是否属于赌博

作者:杜凯律师时间:2025年01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01次举报


2025春节假期亲友聚会打牌“小彩头”是否属于赌博(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800元以上)

陕西省:“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800元以上的”应属于赌博,予以治安处罚。

赌博是以营利为目的,以钱财为赌注,使用某种方式或者工具比输赢来非法获取钱财的行为。

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其中,“少量财物”的标准,原则上应是不突破各地规定的较大数额下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什么是“赌资较大”?

 

治安处罚法中关于“赌资较大”的认定,国家并未有统一的标准,而是授权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例如:

上海市:《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200元以上的,就属赌资较大,可予以治安处罚。

 

北京市:《北京市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规定,个人赌资300元至500元,处500元以下罚款;500元至1500元,处五日以下拘留;1500元以上,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四川省:《四川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定,现场收缴赌资价值合计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属赌资较大。

 

江苏省:起罚点是个人赌资或人均赌资达到200元。赌资2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河北省:《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赌资较大是指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上为情节严重。

 

武汉市: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人均赌资3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山东省:《山东省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600元以上;为赌博提供条件,非法获利500元以上的,人均参赌金额5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2000元以上的,等等,属于情节严重。

 

吉林省:根据《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裁量标准的指导意见》,把“赌资较大”定位于:个人平均赌资数额在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或者现场收缴赌资总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8000元的。

 

深圳市:个人赌资在500元以上的算赌资较大。

 

青海省:《青海省禁止赌博条例》规定,人均赌资500元以上不足2000元的,或者每注赌资20元以上不足50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处500元以下罚款;人均赌资2000元以上或者每注赌资50元以上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陕西省: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800元以上的。

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处罚法》裁量细化标准

92、为赌博提供条件(70)

【法律依据】

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 

1)为赌博提供条件获利500元以上或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2)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3)采取不报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方式,为赌博提供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4)明知他人从事赌博活动而向其销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5)组织、招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6)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或者在公共场所为赌博提供结算、兑换筹码、设抽头、高利贷等服务或条件的;

7)通过计算机网络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8)以营利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9)国家工作人员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10)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处罚的。

93、赌博(70)

【法律依据】

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严重: 

1)参与计算机网络赌博或者到赌场参与赌博的; 

2)以欺骗方式,诱人参赌或诱骗、教唆未成年人赌博的; 

3)以“牌九”、“押宝”、“同花顺”、“推饼”等方式赌博的; 

4)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800元以上的; 

5)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 

6)多次参与赌博的; 

7)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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