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律师】替他人债务担保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一般来说,替他人提供担保必定有一定原因。但是,提供担保的风险是比较大的,所以一定要在事前想清楚。
(一)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面临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二)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但是,要想清楚,债务人是否有偿还能力,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宜采取物的担保,并且注意反担保人是否对担保物享有完整的权利,若是抵押则应到规定的部门进行登记。
(三)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四)担保签名要谨慎,内容条款需看清
借款人、担保人在借贷合同或借条上签名时,要审查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自己的真实意思,特别是借款数额、还款时间、利息约定和担保内容及方式。同时,绝对不能在空白纸张上或空格的借贷合同或借条上提前签名,以避免事后填上的内容不符合自己的真实意思。
(五)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六)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否有期限
保证期限属于民法典中非常复杂的一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民法典的规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