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分析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单位犯罪特征:
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刑法》第 30 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
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单位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关于单位犯罪问题,强调: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
违法所得资金归个人所有不属于单位犯罪。《单位犯罪解释》第3条进一步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罪包括哪些类型:
单位犯罪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骗取出境证件罪、倒卖文物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