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凯律师
愿意提供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价值贡献奖律师,口碑律师,陕西省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律师
18166666236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实行犯中的实行过限认定

作者:杜凯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0日分类:刑事案件浏览:17次举报

                  实行犯中的实行过限认定

在共同实行犯罪的情形下,判定实行行为过限的基本原则是看其他实行犯对个别实行犯所谓的“过限行为”是否知情。如果共同实行犯罪人中有人实施了原来共同预谋以外的犯罪,其他共同实行犯根本不知情,则判定预谋外的犯罪行为系实行过限行为,由实行者本人对其过限行为和后果承担责任;

如果其他实行犯知情,除非其有明确、有效的制止行为,则一般认为实行犯之间在实施犯罪当场临时达成了犯意沟通,其他人对实行者的行为予以了默认或支持,个别犯罪人的行为不属于实行过限,其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由各实行犯共同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主办:《刑事审判参考》2006年第5(总第52),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5~10页。

 


杜凯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4年
  • 18166666236
  •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93.18%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00次 (优于98.4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7次 (优于98.9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24039分 (优于99.7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209篇 (优于98.38%的律师)

版权所有:杜凯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246661 昨日访问量:261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