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哪些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对于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很多人对此都存在困惑,现将相关问题整理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注明: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个人不能自行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纳失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