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将会丧失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享受期满的
(二)重新就业的;
(三)应征服兵役的;
(四)移居境外的;
(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六)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八)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计划外生育、自杀、酗酒、吸毒以及蓄意违章造成交通事故等原因引发病、伤、死亡者,不能申领住院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