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依法受保护(2022)
---杜凯律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二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建筑法》对此做了禁止性的规定。
三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被认定为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依法受保护】
以上分析了法律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工程施工完成后,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就要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而且,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总之,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分情况处理,如果修复之后验收合同,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如果修复后验收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这其实是将工程承包人能否获益的重点放在工程能否验收合格上,切实保障工程的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