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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分析(2022西安)

作者:杜凯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0日分类:离婚浏览:618次举报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分析(2022西安)

---杜凯律师

现如今,随着中国的生育率不断降低,每个家庭的孩子都越来越重要,基于中国的文化传统,父母都把子女当成自己的心肝宝贝,即使在子女结婚后,父母也往往会在子女购车、购房时予以金钱帮助。那么,对于父母给孩子出资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 、对于婚前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父母为子女结婚前全额出资购房,这时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第二 、对于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当方赠与。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将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直接推定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第三种情况是,父母为子女结婚前部分出资,房屋按揭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款,房屋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只是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享有分割的权利(包括增值部分的分割)。

 、对于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况。

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出资不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该房屋都应当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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