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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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如何判决处理?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0年04月21日|分类:房产纠纷 |789人看过

一房两卖,主要就是指行为人将一套房产卖与多个购买者,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行为人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因为,这种情况可能会涉嫌合同诈骗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一房两卖如何判决处理呢?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一房两卖如何判决处理

  针对二手房“一房二卖”中存在的不诚信问题,法院审理时一般会考虑保护交易秩序,加重违约者的责任。具体而言,“一房二卖”构成违约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由守约方选择,且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法院一般会判决支持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即卖房人不但要继续履行与在先买房人的合同,还要承担对后购房人的违约责任。即使合同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法院也会从公平角度及保护守约方利益出发,考虑支持在先购房人的房屋差价损失。

一房两卖如何判决处理

  二、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罪

  一房两卖涉嫌构成诈骗罪。对于同一套房屋,在出卖给他人后。以非法占有购房款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欺诈第三人,将房屋再出售给第三人,致使第三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可能会构成诈骗罪。需要值得注意的是,要认定“一房二卖”的行为人构成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

  2、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

  3、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

  所以,不是所有的一房二卖都构成诈骗,判断的关键是当事人是否有收取第二笔房款的愿望,那些出于其他目的的,不宜以诈骗行为论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基于对开发商缺乏诚信行为的规制角度,创制了新的物权变动规则。因此,关于商品房买卖中的一房二卖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应首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该解释未尽之处,方可依一般原则进行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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