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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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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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子,离婚时到底归谁?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393人看过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父母只为子女购买不动产支付部分出资的处理

      ( I)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显然该不动产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 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得到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一方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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