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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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欠钱不还债权人怎么办?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18年05月31日|分类:债权债务 |408人看过


        对于债权人来说,不管企业如何变化,企业必须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因此债权人遇到企业以各种理由欠钱不还的,尽可以行使自己的债权来保障自身权益。

  1、企业制度无任何变动,仅欠钱不还:

  遇到企业制度无任何改变,但是企业坚持不还钱,债权人在与之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债权。但是注意要在诉讼时效内行使债权,起诉前应尽量搜集较多的证据。

  2、企业注销前的债务:

  企业注销前未进行清算即注销,注销前的债务由各合伙人共同承担。

  3、企业并购后的债务人: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发生并购后,原债务由并购后的企业承担。债权人有权就企业并购前的债务要求并购后的企业来承担。

  4、企业分立后的债务人:

  企业分立后,约定债务承担的,债权人可以向约定承担债务的企业要求实现债权。企业分立后无约定债务承担的,由分立后的企业来共同承担该债务。

  综上所述,债权人遇到企业欠钱不还时,应在诉讼时效内搜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来实现债权、维护自身权益,当证据非常充足,案情简单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也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的方式来实现债权,但是注意对方财产有转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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