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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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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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有无法律效力?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18年05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386人看过


     婚约亦即订婚,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我国《》没有对婚约作出规定。但是法律不规定婚约,不等于当事人之间不可以订立婚约,只是这种婚约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方要求解除的,可通知对方,无需征得对方同意,也不必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因一方当事人解除婚约而产生的财产纠纷,应依据交付财产时的动机、目的及财产的价值,区别情况,妥善处理。对于婚约期间男女为增进感情无条件主动赠送给对方的价值不高的衣物等,可视为赠与,受赠人无返还义务。但对于为达到结婚目的而有条件地赠送的价值较高的财产,赠送方要求返还的,宜酌情返还。属于男女双方定情的信物,一方要求返还的,也以返还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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