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9日被告人陈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刑事拘留。其家属2017年4月18日委托张越律师担任其涉嫌诈骗罪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张越律师立即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陈某了解案件情况。经陈某口述,张越律师认为陈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及时向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提交《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书》。2017年6月2日,陈某被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11日被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2018年3月5日,本案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张越通过发问、质证、辩论,成功为被告人陈某争取到缓刑,庭审后及时向法院提交了辩护词。最终法院认定陈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转自刑事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