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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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监督有哪些内容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18年04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357人看过

  刑事立案监督具有哪些内容
  1、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立案后又作行政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等降格处理的;3、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立案监督的手段主要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和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
不属于刑事立案监督范围
 1被害人或被害单位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
 2公安机关没有掌握、发现犯罪事实的案件;
 3、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而不查、久拖不决、遗漏犯罪嫌疑人或罪行等情况,属侦查监督范围,不属立案监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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